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开车还是坐车在外,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很多的交通事故就是因为没有遵守,所以导致很多的生命受到伤害。那么接下来,北京交通肇事罪刑事律师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责如何划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即:你所述情况并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将负刑事责任,即可能坐牢。如你所述情况没有以上情形,不负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刑法》第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标准
(1)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④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B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C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D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E 严重超载驾驶的;
F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