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强奸的案例虽然不多,但在某些地方发生率还是高,甚至有的时候会为了实施强奸而将人杀害。那么强奸和故意杀人的竞合是什么意思?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呢?现在北京强奸罪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简单直白的说,就是在强奸的过程中对方反抗,为了顺利实施强奸而将人杀害。
【举例说明】
问题:
1.甲强奸乙,乙拼命反抗,甲抓起一块砖头,拍了乙下,一看,乙死了,故意杀人与强奸罪的未遂
想象竞合,
2.甲强奸乙,乙拼命尖叫,反抗,甲很是担心别人听见,直接把被害人拍死,然后就成了数罪并罚,我想问这两个例子没什么区别啊,为何得出的结论完全不同呢
解答:
首先,你要了解强奸罪的基本构造是:
——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奸淫行为,暴力与奸淫之间是从属关系,即暴力是为了制服被害人从而顺利实施奸淫行为。因此暴力行为属于强奸罪的实行行为,如果暴力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就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之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如上述你所言之第一个例子,甲是为制服乙而使用暴力,该暴力本身属于强奸罪的实行行为,同时又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一个暴力行为触犯两个罪,想象竞合。
但相反,若行为人所用之暴力并不服务于其奸淫行为,就不能被强奸罪所评价,只能单独定罪。如上述第二个例子,甲是因为担心被人听见而使用致死暴力,是杀人灭口,不是为了制服被害人而实施奸淫,因此单独定故意杀人罪,再与之前的强奸(未遂)数罪并罚。
相关知识: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除了阿富汗、塞拉利昂、刚果民主共和国),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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