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违法女性意愿与之发生关系的都属于强奸,强奸罪有未遂之说,那么强奸未遂和猥亵又比较类似,他们是怎样认定的呢,强奸未遂如何判刑,强奸未遂怎么处罚,北京强奸罪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强奸罪既遂与未遂如何认定
强奸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按传统贞操观,我们认为以是否奸入,作为强奸妇女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比较适宜。
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
(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如:过程中未能勃起等情形
(2)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1)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
(2)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如:误认为对方是女的,实际上对方是男的。
二、强奸未遂如何判刑
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
1、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即定性上是强奸罪;
2、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以”在法律上是指是否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要考查每个案件的具体情节。“可以”在法律上也意味着可以不从轻或减轻。
三、强奸未遂怎么处罚
强奸未遂算犯了强奸罪吗,强奸未遂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罪。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表示、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强奸未遂包括行为人的原因导致强奸为完成,还有一种是受到受害人的影响不敢完成强奸,还有是能完成但是未完成的,和不能完成情况导致未完成的,强奸未遂的在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进行减轻处罚,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