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3岁的陈某曾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2011年出狱后,陈某独自前往云南打工,期间一直想找一个老婆成家,后来竟然在朋友的介绍之下花了4万元买了一个媳妇,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呢?涉嫌拐卖妇女怎么处罚?接下来由的北京非法拘禁罪刑事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男子买缅甸老婆被刑拘,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规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男子买缅甸老婆被刑拘
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认识了当地的一个媒人吴某,吴某给陈某介绍过几个对象,但一直没能成功。今年3月1日,吴某带着陈某来到云南的一个村子,经对方介绍人余某引荐,见到了一缅甸女子康某。陈某一眼就看中了她,并询问对方是否愿意。缅甸女子不懂中国话,余某便翻译给女子听。不一会儿,余某对陈某说:“这个女的同意了,但是你需要给4万元彩礼和介绍费。”随后双方签订了担保书、自愿书,手续办好后,陈某将4万元交给了余某和康某的一个朋友坤某,并给了吴某8000元好处费。
第二天一大早,陈某就领着自己的“老婆”坐火车赶回溧水老家,开始的几天两人相处还算融洽。一个星期后,陈某发现康某身体不适,便带她去医院看病。没想到在路上康某趁陈某不注意撒腿就跑,陈某见状赶紧将她追回来,并怒气冲冲的对她说:“你们是不是想骗婚,你要是骗婚我就告你坐牢。”因言语不通,面对陈某的辱骂和殴打,康某只会哭泣。为了怕花钱买来的“老婆”跑掉,陈某开始将康某拘禁在家,每次出门都会用铁链将大门锁住,也不准她与外界联系。直到近日,陈某的邻居向警方反应,称陈某花钱买了一个外国老婆,并天天把她关在家里。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当民警要求陈某打开大门释放被困女子时,陈某嚷嚷道:“我自己花钱买的老婆,跟你们有什么关系。”经过努力,民警最终将困在家中一个多月的康某解救出来。随后,民警将陈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康某是缅甸人,今年1月和几个朋友来到云南打工,期间认识了同为缅甸的女子坤某,坤某劝康某找一个中国男人结婚。在介绍人余某的安排下,康某遇到了单身男子陈某。坤某给了康某1500元,并对她说:“几个月后我们会接你回来,如果你自己想逃跑就拿这个钱买车票。”随后,康某便和陈某回到了其溧水老家,而所谓的4万元彩礼已被介绍人余某和其“朋友”坤某瓜分。后因感觉过的不好,康某想逃走,担心被骗婚的陈某便将其非法拘禁在家长达一个多月。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规定
《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特殊情况
重特大案件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规定,
(一)重大案件:
1、致人重伤或者精神失常的;
2、明知是人大代表而非法拘禁的,或者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3、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一个月,或者一次非法拘禁十人以上的。
(二)特大案件:
1、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