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看见电视里有歹徒绑架别人继而勒索钱财的镜头,那么现实生活中绑架别人勒索会遭受什么惩罚呢?如果绑架后处于某些原因是否构成绑架罪?是否同样面临相同的惩罚?下面北京绑架罪刑事律师将针对绑架罪同大家做一个深入的讨论,希望以下内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到您。
什么是绑架罪
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绑架罪情形
绑架罪罪数形态的认定主要存在于以下二种情形:一是在绑架罪实施过程中又犯其他罪刑,二是实施组织罪行为过程中又犯绑架罪的,本文仅就第一情形加以探讨。我们知道绑架罪侵犯的是复合客体,犯罪行为人侵害的不仅是被害人的人身健康,有时还涉及到生命及健康权。即有:
1、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形;
2、绑架人质同时劫取财物;
3、绑架杀害人质后又劫取物。
绑架罪惩罚
刑法第239条规定: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处罚。
绑架后将人放了是否构成绑架罪
就这个问题来讲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获得了利益后将人放了,这种情况肯定是构成绑架罪的;二是未勒索钱财索要利益就将人放了,这时候就有不同的观点了:
1、认为这种情况构成绑架罪,认为行为人已经控制被胁迫人,构成绑架罪要件;
2、认为这种情况是绑架中止,行为人在有机会继续实施犯罪时自动终止了犯罪;
3、认为行为人构成绑架未遂,行为人由于客观原因才选择放弃犯罪,如果有机会仍有继续犯罪可能。因此针对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同时要考虑各方面情况。
以上是绑架罪相关的法条以及惩罚机制,北京绑架罪刑事律师整理收集的内容希望能解决您在现实生活中的疑惑,能够帮助到您是北京绑架罪刑事律师莫大的荣幸,如果你没能帮助到您,或您有更多疑问请于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律师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帮助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