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自己可以养活自己的话还是最还是自立更生,可是有一些人偏偏要去进行一些不劳而获的事情,比如说他们就喜欢去盗窃,过一天算一天。盗窃罪1000元怎么处理呢?今天北京盗窃罪刑事律师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问题。
盗窃罪1000元怎么处理?
盗窃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根据本条规定,只有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才构成犯罪。对于偷窃小量财物,或者偶尔偷盗,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极少的,不构成本罪,必要时给以治安管理处罚。
关于盗窃的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本条规定了3个档次,即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数额较大,以以1千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10万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考虑以1千至3千元为数额较大,以1万至3万元为数额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盗窃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
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本来一个社会已已经是可以让大家有基本的生存的空间的,非要去盗窃就不太好了。还是希望大家能够信守法律。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