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一种危害性非常大的物品,吸毒会使人的身份出现严重的损害,也会对公共的安全产生严重的威胁,打击毒品是公安机关长久以来的工作重点,贩卖毒品是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那么贩毒未遂认定?下面由北京贩卖毒品罪刑事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贩毒未遂怎样进行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如果毒品未交付给买方的,就是贩毒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以上知识就是北京贩卖毒品罪刑事律师对“贩毒未遂怎样进行认定”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如果毒品未交付给买方的,就是贩毒未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