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证件被抓后的案子经常都有发生,买卖假证是方法的,这种行为法院是怎么判决的呢?接下来由的北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买卖假证件法院怎么判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现实中,制假卖假被抓被判的案子屡见不鲜,而因买假被判的案件似乎鲜有所闻。但少并不代表没有,我国法律对此是有明确规定的。
证件是证明自然人身份或具有某种能力、经历的凭证,而纸制的证件,伪造起来并不困难。我国《刑法》第280条明文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法条规定有三款。第一款针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和印章的,对伪造、变造和买卖者均要施行处罚;第二款针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则只处罚伪造者;第三款针对居民身份证的,也只处罚伪造、变造者。这种立法上的区别对待,既突出了刑法对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予以特别保护的立法本意,同时也限定了侵犯国家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印章以犯罪处理的范围。即对侵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犯罪,仅限定为伪造这一种行为,并限定印章这一个对象。而对侵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不仅仅只限定为伪造这一种行为,还包括变造、买卖这两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