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需要用到某些证件、证书等,在自己没有的情况下就会去购买假证,但是我们都知道购买、使用假证都是违法的,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购买假证追究什么责任?北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律师带你了解关于假证知识。
购买假证追究什么责任?
证件是证明自然人身份或具有某种能力、经历的凭证,而纸制的证件,伪造起来并不困难。我国《刑法》第280条明文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以及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另有《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则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买假用假者当中,不乏公司白领、在校大学生和科研人员等。由于他们买假的目的大多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社会危害性较小,情节轻微,公安机关一般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将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比例较少。即便将一些情节较为严重的买假者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往往考虑到此类犯罪系轻罪,与其他暴力型犯罪相比,社会危害程度较轻,出于社会和谐、宽严相济的目的,对相当多的买假者都没有提起公诉。在这种办案思路的影响下,确实存在对买假者不予惩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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