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聚众斗殴是十分严重的行为,很可能会被起诉,那么究竟什么是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北京聚众斗殴罪刑事律师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聚众斗殴罪起诉书”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北京聚众斗殴罪刑事律师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聚众斗殴罪
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二、聚众斗殴罪起诉书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xxx,男/女,x族,生于xxx年xx月xx日,住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xxx,男/女,x族,生于xxx年xx月xx日,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xxxx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请求被告人xxxx因故意伤害原告人xx的身体,赔偿原告人xxx的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xxxx元整。
事实与理由:
xxx年xx月xx日晚上xx时许,被告人xxxx等人在xxxxx与原告人xxx等人因琐事引发纠纷,后因双方协商未果,从口头纠纷演变为相互斗殴。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xxx从一个角落冲出来手持尖刀在银行门前朝原告人xxx的背部猛捅了几刀,将原告人xxx捅成重伤。现被告人xxx故意伤害一案已经xxx公安局侦查终结,已由xxx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xxx人民检察院公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人xxx深受重伤,经医院及时抢救才挽回一命。经xxx医院诊断为:1、全身多处刺伤;2、 右背部胸壁贯通伤;3、右侧外伤性血气胸;4、右第5肋骨骨折;5、右肩胛骨骨折;6、右肺上叶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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