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发放贷款的,如果银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发放贷款的,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那么违法放贷贷款已收回能做不起诉吗?下面由北京违法发放贷款罪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违法放贷贷款已收回能不能做不起诉
违法发放贷款的贷款已经被追回的,会不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由检察机关依据实际情况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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