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法律咨询:
周某系北京郊区某农场经理,曾从事建设工程施工行业。2008 年,周某经河北省某工程装饰公司总经理刘某介绍承包北京邦图建筑公司桥梁工程项目一宗,合同约定由邦图公司提供原料,周某工程队负责施工。2010年年 中,周某因工程质量问题与邦图建筑公司产生分歧,邦图公司拒付剩余工程款,周某遂拉走部分钢筋,并带领其工程队撤出该工程项目现场。后邦图建筑公司经多方 调查得知:周某并没有建设工程施工资质,与己方签订合同所用印章也系伪造河北省某工程装饰公司公章。由于工程搁置造成损失,某建筑公司以周某涉嫌合同诈骗 向公安机关报案。
律师回答:
虽然周某有了“骗”的行为,但究其根本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目 的的意图,因此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显然不妥,应以普通的经济纠纷予以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 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共有五种,其中一种是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 合同,属于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周某未经他人授权或同意而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加之后期拉走钢筋的行为,从表面看,应该是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刑 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该罪是典型的目的犯,即犯罪嫌疑人是需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才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