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合同诈骗的案件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了。在实践中,有许多的案件都是既可以提起刑事诉讼又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那么,合同诈骗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呢?接下来,北京合同诈骗罪刑事律师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一、合同诈骗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的好处
1、无须支付诉讼费用;
2、被告人家属为获取受害人谅解进而让被告人从轻处理,一般会积极赔付并付款到位。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三、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法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而且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结合在一起以后只用支付一种诉讼的费用,这也是一大好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北京合同诈骗罪刑事律师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