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是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假冒他人专利的,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如果商家销售他人假冒专利的,会怎么处理呢?今天,北京假冒专利罪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销售假冒专利产品会怎么处理
对于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产品(能够证明所销售产品的合法来源),或在专利权失效(或者终止后6个月内标注专利标识)等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责令停止销售假冒专利产品,可免除经济处罚。
对于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15万元的罚款。这类行为主要包括假冒两项以上专利,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等。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假冒两项以上专利且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属特别严重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万元罚款。
假冒专利会受到什么处罚?
1、法律《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地方法规《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下列专利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
(二)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或者宣传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记的;
(三)在广告等宣传材料或者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非专利产品称为专利产品的;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或者其它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的;
(五)已经接受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专利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人又侵犯该项专利权的;
(六)未经许可,在其制造、销售的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七)未经许可,在广告等宣传材料或者合同、投标书等资料中使用他人专利号的;
(八)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制造的专利产品投放市场后,他人制造并销售仿冒产品的;
(九)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或者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合理期限内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3、行政规章《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受举报、投诉发现涉嫌假冒专利行为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立案,并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对于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产品,或在专利权失效(或者终止后6个月内标注专利标识)等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责令停止销售假冒专利产品,可免除经济处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