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中国重点出发的就是贪污和受贿也就是管法的腐败问题了,所以在关于受贿和贪污的知识我们都要了解清楚,下面就有北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律师来为大家解释一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是否可以
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相关处罚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共同犯罪的,根据双方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情形分别定罪追究刑事责任:(1)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3)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分清主从犯的,可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实际审理中,事主认罪是判缓刑的前提,如果还有其他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等,那就更有把握的。
受贿罪
犯罪客体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受贿罪客观方面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受贿罪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除了有索贿和收受贿赂这两种基本行为形态外,还包括以下两种表现形式:①收受回扣、手续费。如《刑法》第385条第二款规定。②斡旋受贿。如《刑法》第388条规定。
受贿罪在中国古代有有相关记录,中国的腐败也是很多时候我们关注的也是知道的,所以我们只能了解相关知识,揭发有罪性的人,才能让我们的赎回更公平,以上就是北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律师在网上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了解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