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有接触过假币,假币是不能使用的,使用假币如果达到有定的金额可能会构成犯罪,假币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响是非常大的,那么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北京持有、使用假币罪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是持有、使用假币4000元以上的,就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持有、使用假币罪如何认定
所谓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是个选择性罪名。
顾名思义,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行为表现方式有两种:第一、持有假币。从现象上看,持有是一种状态。而从刑事诉讼活动的意义上看,已持有假币罪的事实,是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持有假币者是为了进行其他假币犯罪而拥有、占有假币的一种状态。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持有的假币已经构成其他假币犯罪的,应以其他假币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所持有的加你的来源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有三种:一是通过其他犯罪行为而获的并持有;二是因其他货币犯罪而持有;三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对于第一、二种来源的的货币,可以认定其他犯罪,不在认定持有假币罪。对于第三种来源的货币,或者无法证明来源和去向的假币,则认定为持有假币罪。第二,使用假币。使用,就是将持伪造的货币投入流通的行为。进入流通,可以适用于购买商品,也可以是存入金融机构,或者用伪造的境外货币兑换人民币,还包括用假币清偿债务、误收假币后为了避免损失而用于消费等行为。从时间中遇到的个别案例看,对于什么是使用(行使)假币,即什么是进入流通,可能会发生争议。
应当说,认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最为困难的问题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及行为人是否明知是假币。很多人不会轻易、如实的承认对其所持有、使用的假币明知是假币,这就需要分析判断。从通常的解释方法来讲,明知包括指导和应当知道。所谓知道,是指已有充分证据显示行为人确实已经知道,如他人曾经告知过,或者行为人承认已经知道假币的性质。所谓应当知道,是指根据行为人的阅历、知识、工作经验、假币的流量、获得假币的渠道以及隐匿假币的场所和方法等因素判断,行为人在具体案件中不可能不知道其所持有的是假币。
三、怎样分辨假币
第一种方法,“眼观”,用眼睛仔细观察票面外观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包括观察:票面颜色、白水印、固定人像水印、安全线、胶印缩微文字、隐形面额数字、光变油墨面额数字和阴阳互补对印图案等特征。真币票面颜色协调,图案层次丰富,立体感强,人物形象传神,色调柔和亮丽;票面中的水印富有立体感,层次分明;安全线与纸张粘合牢固,并有特殊的防伪标记;阴阳互补对印图案完整、对接准确;各种线条粗细均匀、明晰。
第二个方法,“手摸”,依靠手指触摸钞票的感觉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人民币是采用特种原料,由专用抄造设备抄制的印钞专用纸张印制而成的,其手感厚薄均匀、坚挺有韧性,且票面上的行名、盲文、国徽和主景图案采用凹版印刷工艺,触摸时凹凸感细腻,与普通纸张差别明显。
第三个方法,“耳听”,通过抖动使钞票发出声响,根据声音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人民币是采用专用纸张印制而成的,具有挺括、耐折、不易撕裂等特点,手持钞票用力抖动、手指轻弹或两手一张一弛轻轻对称拉动钞票,均能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
第四种方法,“检测”,借助一些简单工具和专用仪器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可以借助放大镜来观察票面线条的清晰度、胶印微缩文字、胶印对印图案等;用紫外灯光照射钞票,观察有色和无色荧光油墨印刷图案;用磁性检测仪检测横号码的磁性。
以上知识就是北京持有、使用假币罪律师对“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立案标准是持有、使用假币4000元以上的,就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