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万万不能。”人民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我们几乎每天都会接触到。可是,您知道吗?乱用人民币也可能违法!下面北京持有、使用假币罪律师将为您列举几个乱用人民币的违法案例,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乱用人民币也违法
硬币改造成首饰售卖 故意损坏人民币违法
近日,浙江的一对摆摊夫妻,号称只要提供5角硬币,就能现场将其做成手链戒指,收取20元至70元不等的加工费,生意非常红火。而将硬币改造成首饰的过程也很简单,男摊主先利用喷火枪将硬币熔化,将其打成条状,再根据顾客的需求弯曲,就变成了一枚戒指,前后所用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不少围观群众被这新奇的玩意吸引,纷纷掏钱购买。有人认为,硬币制成的首饰看起来挺美观又有新意,价格也不贵,带着玩玩也挺好,丢了也不可惜,殊不知,将5角硬币熔化后打造成手链、戒指,其实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而这对夫妻将5角硬币熔化后制作成首饰,属于故意损毁人民币,已涉嫌违法。同时,《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发现有人用硬币加工成首饰售卖,可以拨打110进行报警。
人民币周边产品博眼球 随意使用图样违法
近来,有不少市民反映,经常在街边小店或地摊看到有商贩在售卖人民币模样的钥匙扣挂件,这些挂件实为一张塑料卡片,正反两面均印制有人民币图样,分别为100元、50元、30元、10元、5元五种面额的纸币图样。对于这样人民币模样挂件,因其仿真度还挺高,不少网友表示好奇,觉得还很 “拉风”,因此还比较受欢迎。
还有一种“土豪”人民币钱包,近来也走俏街头,这种钱包用两张印有人民币图案的帆布缝制而成,摸起来还有凹凸的纹路,看上去和真币极像。该类型钱包不仅有人民币,还有美元、英镑等多种外币模式。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商家为了博人眼球,甚至直接将代金券、优惠券、宣传单印成人民币的模样进行散发。
实际上,这些看似创意十足的小商品、宣传行为,都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同样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案的,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更有法律人士表示:对于随意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成的产品,不管是出售者还是购买者都涉嫌违法。
小伙路边捡到百元假币 保存未使用仍获刑
江苏小伙林某无意中捡到54张百元大钞,发现为假币后迟迟不忍交出,却在网吧上网时被人发现,惹来牢狱之灾。
2014年9月,林某在经过路边一辆停放着的三轮摩托车时,无意间发现车上有一个黑色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细数了下总共有54张。经仔细鉴别后,林某发现,这几十张钞票竟然全是假钞。失望之余,林某仍不舍得扔掉,反而将这些假钞放在随身携带的包内带走。之后,林某来到了一家网吧上网,本以为事情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去了,但是令其没想到的是,同在网吧上网的金某因为天冷,找衣服时误将林某的包打开,发现了该叠假币。随即,金某报了警,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明知是假币仍非法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持有假币罪,遂以持有假币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土豪不是想当就能当 公共场合撒人民币违法
河南某房企为了吸引眼球、扩大关注,上演疯狂一幕,从半空中狂撒10万元人民币,结果大部分被风卷走,多名市民在争抢中受伤。
广西一85岁老人因与子女闹不和,为了发泄情绪,连续两天在闹市当街撒钱近2万元,引起众多路人哄抢。
在沈阳,一些市民在出殡过程中,安排出殡车队沿途抛撒人民币,引发路人不顾安全捡拾、哄抢,而类似的现象在当地竟以蔚然成风。
“土豪”当街撒钱,经常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新闻。但不管是企业为了制造噱头进行营销宣传,还是个人为了发泄不满、引起社会关注,甚至在某些地方已算一种风俗习惯。在公共场合撒人民币,这种“土豪”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法律人士指出,抛撒人民币是故意损毁人民币的一种方式。对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因抛撒人民币造成他人哄抢,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收藏人民币警惕陷阱 流通人民币不可买卖
收藏人民币是很多市民的爱好,尤其是已经退市的第二套、第三套人民币,不仅有纪念价值,还可能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增值,成为一种热门的投资方式,帮助投资者获得较高收益。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有一些收藏公司把流通中的第五套人民币作为销售的重点,大肆宣传,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收藏价值,而且大量买卖流通中的人民币也属于违法行为。
近日,市民许女士就接到一家收藏公司打来的电话,对方声称为了回馈新老客户,公司正开展优惠活动,186元就可等额购买一套后5位编号相同的第五套人民币,即同号钞,其中含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各一张,并附赠粮票和布票。再加34元的包装费,活动价总共为220 元。“原来卖380元,现在买特别合适,如果您有兴趣可以来公司,还有连号、双喜号等各种纪念册。随着时间的推移,收藏价值会越来越大,并且有纪念意义,作为礼物馈赠亲朋好友都不错。”为了打消顾客疑虑,收藏公司的工作人员还说:“你可以来公司,亲自拿验钞机检验真伪。”
据业内人士称,只有一些极个别的钞票,如第五套99版50元面值的,发行时间短,数量有限,市面上流通少,才会使其身价飞涨。而收藏公司推销的同号钞、连号钞等纪念册并不十分难得,该行为有炒作嫌疑,宣传噱头大于实际价值。另外,由于目前验钞机辨别纸币真伪最小面值为5元,所以也不排除有不法公司利用小额假钞套取消费者大额真钞的可能。
而且,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不可以进行批量买卖或大量投资。第五套人民币尚在流通当中,并没退出市场,如果作为爱好可以收藏,但作为投资品风险大需谨慎,以防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