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可以保障人们的利益,当发生意外时,有了保险就可以得到一些赔偿。很多有经济能力的人,都会买保险。然而一些人利用保险进行诈骗,那么帮助别人骗保险如何定罪呢?下面的北京保险诈骗罪律师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帮助别人骗保险就涉嫌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刑法第198条第4款的规定系注意规定,并非法律拟制条款,旨在提醒司法人员,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应当作为保险诈骗的共犯处理,不以其他犯罪处理,是在明确刑法基本规定前提下,用来提示避免忽略该情形,并不意味着否定其他人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的可能性。
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一些人开始利用保险进行诈骗,保险诈骗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帮助别人骗保险就涉嫌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应当作为保险诈骗的共犯处理,不以其他犯罪处理。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