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2016年8月12日17时30分许,在北京市顺义区某小区门口,张某趁事主刘某不在之机,盗窃放在此处的12块电梯对重块,后被查获。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4200元。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案件处理结果: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张某不起诉。
特别说明:
1、本案例为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商兴明办理的案件。
2、为了保护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对于法律文书中可能涉及隐私的部分予以技术处理,敬请谅解。
3、感谢做出公正裁决的司法工作人员,正是他们对法律的坚守,才让公正得以彰显。